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河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助力实现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1件,提起诉讼130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省检察院发布6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织密食品药品安全网,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录
1.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网络销售药品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2.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卖食品不规范计量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
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海鲜食品规范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4.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精神药品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5.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保健品市场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6.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使用生鲜食品照明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一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履行网络销售药品监管职责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二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外卖食品不规范计量行为
办案干警对抽取的样品进行称重。
案例三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海鲜食品规范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便民市场召开听证会。
案例四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规范精神药品监管
霸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
案例五
威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保健品市场安全
威县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召开保健品专项治理座谈会。
案例六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规范使用生鲜食品照明设施
检察官在调查生鲜食品照明设施使用情况的同时开展法律宣传。
来源: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