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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12日在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艳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去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质量建设年”为主线,强化政治引领,深耕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积极作为中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扛在肩上,全力发挥检察职能,勇担使命,唯实惟先,以乘风破浪正当时的勇毅在建设经济强县中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主动融入县域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件15人;对民营企业涉案经营管理者不批捕、不起诉、建议缓刑5件9人。对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展合规性审查,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全县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以上访施压非法获利案件,有效维护了县域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惩处因逃避行政处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多名农民工上访的刑事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两免一补、三免一助等帮扶计划,完成返贫监测排查、农业项目上报等工作,筹集基础建设资金,切实解决帮扶村生产用水问题,促进“三农”工作提质增效。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司法救助、心理辅导、扶贫政策倾斜共同发力,及时向因案致贫、因案致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救助金27.7万元。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乱占河道、污水直排案件5件,诉前磋商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有效保护了水资源、水生态安全。审查起诉污染环境案件2件2人。结合办案,推动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财政专用账户,收缴环境修复资金50余万元。办理倾倒垃圾类破坏环境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全部整改到位,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了检察力量。我院“河湖长+检察长”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和《河北法制报》刊载。

二、全力强化法律监督主业,在守护正义中彰显建设平安武强的责任担当

始终把平安建设抓在手上,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勤业尽责,善作善成,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进取在建设平安武强中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0件182人。批准逮捕24件32人,提起公诉62件84人。重点打击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危害群众利益犯罪30件48人;依法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快捕快诉类案件67件67人;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16件20人,涉案金额857余万元。办理的刘某某、陈某某等19人涉黑团伙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优秀典型案例。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不批捕12件12人、不起诉66件96人。依法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17件154人,适用简易程序19件25人,速裁程序25件25人。提出量刑建议96人,法院采纳96人,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100%。监督立案3件,书面纠正违法36件。开展社区矫正、涉赌涉毒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和财产刑执行等法律监督12件次。

民事行政检察向“实”突破。依法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28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0件,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办结全市唯一一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解开了当事人王某16年的“心结”,积极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该工作经验被《河北法制报》刊载。

公益诉讼检察向“质”拓展。开展耕地保护、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15件。助力推进“厕所革命”,打通城区公厕“最后一公里”,督促整顿改建公厕5个,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切实提高城区公厕建设水平,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质量。与乡镇和政府有关部门凝聚共识,合力推进解决焦点问题,办理的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持续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在履职尽责中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

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全力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以同舟共济扬帆起的情怀在建设法治武强中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件1人,不起诉2件2人;对未成年当事人开展社会调查74次,帮助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33次,亲职教育19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份。开展全市首例未成年人异地考察帮教,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家庭教育指导站、护苗工作室为载体,组建“冀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队伍,开展法治巡讲、校园情景剧、智慧检务送安全等形式多样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活动18次。精心拍摄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三字经”》《撑起未成年人的“保护伞”》等微视频被央视频、中国长安网、河北长安网、省市检察院公众号予以转发。

全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4人,返还欠薪282余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依法讨薪9件9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余万元,并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对县域内农村农户燃气安装、燃气管道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制发检察建议3件,消除安全隐患6类112处,推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农户天然气安全使用等专项培训300余人次,该经验做法被省院刊发推广。

大力推进县域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利用微信群、村喇叭广播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解决法律难题23件次。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扫黑除恶、保护知识产权等法治宣传13次。组建听证员库,选拔听证员20名,办理听证案件33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19件26人次,组织召开检律协作会议2次。引入“外脑”借“外智”,从税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等行政部门选聘12名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强根铸魂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始终把强基固本落实在行动上,全力推动队伍素能提升,刀刃向内,抓铁有痕,以吹尽狂沙始到金的决心在锻造检察铁军中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化。认真落实党组会、检委会首项议题政治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必修科目。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通过印发应知应会学习手册、更新楼宇文化展板、撰写学习笔记、开展主题征文等形式在全院营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及时更新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展板,归档整理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档案资料300余份。6名干警在全县《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迎盛会、讲文明、树新风”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

坚持队伍建设精细化。按照上级和县委统一部署,配强配齐班子成员,交流到位2名副检察长,选拔1名政治部主任,配备3名检委会委员。把培养使用年轻干警作为重中之重,以中层正副职竞聘、职级晋升、考核考评机制为载体,给青年干警提供平台和机会。以“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组织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讲”典型案例交流和“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读书分享会13次,推送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青年干警“双向学”8人次。

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零容忍》《刀刃向内》专题教育片,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等规章制度,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让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态化运用“第一形态”提醒谈话21人次,不断提高全院干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和自觉性。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引导督促干警填报69件。持续整治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问题,深化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持续发力,各项工作成绩被各级报刊媒体刊发180余篇,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383条。64项业务数据考核指标中,诉前羁押率、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司法救助率等44项在全市位居先进位次,22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上还需融会贯通,在服务武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还需持续发力,在检察官专业化建设上还需精耕细作,在检察队伍素能提升上还需奋楫笃行。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着力解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融入武强新发展格局,努力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武强“5+9”美好图景,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新时代检察监督,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政治建设上再提升。旗帜鲜明的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发展,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破解新时代检察发展难题。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再谋划。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履职着力点,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秩序、经济金融秩序和网络信息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服务乡村振兴,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武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三是在业务建设上再发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用好用活业务数据指标管理,提高惩治犯罪、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再强化。全面推进素能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政治轮训等活动,鼓励干警在业务岗位深耕细作,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队伍精干、业务精通、办案精品”的堪当法律监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自觉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更加积极服务武强发展大局,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武强”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附件:《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附件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是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针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的文件,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意见》共19条,从五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2.企业合规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涉企犯罪案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经过对涉案企业监督考察,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涉案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宽缓处理的决定。检察机关启动企业合规审查制度,是对涉案企业的“真严管”“真厚爱”,不但挽救了企业,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驶入法治轨道,对同行业其他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起到引领作用,起到了“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

3.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发出的第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提升。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又称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即指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涉及某个或某些公民、法人的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征收决定、行政赔偿决定、行政补偿决定等行政行为(不包括针对不特定人的抽象行政行为),所涉及的被管理者不满意,与管理者发生争执。

“实质性”化解,从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5.家庭教育指导站:是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心理测评、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抵制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的新阵地。武强县家庭教育指导站分别设在武强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武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武强县肖庄社区少年宫。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涉案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心理健康辅导、普法等功能于一体,并视情况需要,邀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未成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亲情修复等专业的指导帮助。

6.特邀检察官助理:是指检察院引入“外脑”智慧,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的重要制度。也即按照司法“亲历性”的要求,特邀检察官助理根据案件需要参与办案,行使检察官助理权限,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在查明案件事实,梳理行政法律关系,阐释专业知识,把握行政执法及裁量标准,开展案件讨论,提供案件处理意见等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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